在养生浪潮席卷全国的当下,打着“药食同源”“食疗养生”旗号的食品随处可见。从办公室女孩泡水的枸杞菊花,到主打“祛湿”的红豆薏米茶,再到帮助“睡眠”的酸枣仁膏,这些产品精准地击中了当代人的健康焦虑。
然而,当你拿起这些产品的包装,试图寻找它们到底有什么“功效”时,你会发现配料表里虽然躺着党参、黄芪、当归,但包装上除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号,关于“功效”的描述却讳莫如深,一字不提。
一、 红线:食品不能宣传功效,药食同源也不例外
首先,我们需要厘清一个法律常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,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俗称“药食同源”物质)。
然而,法律对这类食品的“身份”有严格界定:只要是食品,就必须遵守食品的规矩。 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,食品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原国家卫计委也在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中重申:使用药食同源物质的产品,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。
这意味着,哪怕一块饼干里加了天麻(如果获批),哪怕一杯茶里放了七八种“药材”,只要它穿的是“食品”的外衣,就必须在宣传上“装哑巴”。法律的红线划得非常清晰:食品不能说“治病”,甚至不能说“功效”。
二、 空子:不能说功效,那就只剩下“概念”
当严格的法规遇到汹涌的市场需求,一些商家开始打起了“擦边球”,这也恰好印证了您的第二个观察:很多产品钻了法规的空子,导致产品虽有“药食同源”之名,却无实效之实。
既然不能直接写功效,那就“只讲原料,不讲疗效”。于是,市场上涌现出大量“概念性”添加的产品:
“概念性添加”:一瓶饮料里只加了不足挂齿的“0.001%”的某药材或其提取物,根本达不到起效浓度。
“有名无实”的产品: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添加量标准,很多企业仅仅是为了蹭“药食同源”的热度。只要配料表里有那么一丁点该物质,至于加多少?能不能发挥作用?无人知晓。
“药食同源”在此刻,从一个基于严谨中医理论的指导原则,退化成了一种营销概念。 消费者为“概念”买了单,却未必买到了健康。
三、 痛点:中药随便加,量效一片模糊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“有名无实”的现象?根源在于 “量的缺失”。
中医讲究“药有个性之专长,方有合群之妙用”,更讲究“用量”。同一味药,用量不同,功效天差地别(例如:大黄少则健胃,多则泻下)。但在目前的食品标准体系下,药食同源物质作为“食品原料”添加时,除了少数新资源食品有食用量建议外,绝大多数并没有强制的上限或下限标准。
这就造成了两个极端:
1.安全性风险:虽然名单上的物质被认为是安全的,但“是药三分毒”的传统观念并非空穴来风。长期大量食用某些偏性较强的物质(如人参、黄芪),对于不对证的消费者来说,可能存在“上火”或其他潜在风险。
2.有效性缺失:为了控制成本或规避风险,大部分企业采取“象征性添加”。由于缺乏“量效关系”的研究和规定,你喝的“中药发酵饮料”可能还不如吃一口馒头来得实在。当前药食同源产业基础研究不足,功效成分、作用机理、量效关系等科学问题尚未得到深入阐释。
没有量的概念,所谓的“功效”就成了空中楼阁。
四、 破局:呼唤标准
面对这种“法规不让说功效,产品实际没功效,消费者想要功效”的三角困局,单纯地指责商家“钻空子”是不够的,更重要的是呼唤监管和标准的与时俱进。未来应从原料种植、加工工艺到添加剂量建立统一标准。比如,既然要添加酸枣仁,其添加量及其配伍成分就必须达到某个经过科学验证的有效值。不能让“药食同源”仅停留在概念层面,而应有数据支撑。
结语
“药食同源”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智慧,它强调的通过日常饮食达到预防和调理的目的。但在现代商业语境下,它不应该被异化成一场文字游戏。
对于行业而言,只有当“药食同源”从概念炒作回归到剂量明确、功效清晰的科学轨道,这一产业才能真正走向高质量发展,不负“健康中国”的期待。
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
任长久(久健本康编辑部)